孟福儿脸色微红地吐了吐舌头,“就是想练嘛,不然将来怎么拿得出手,虽说咱们在书院里用碳铅笔写字的时候多,但也不能把书法落下了。”
“纸墨金贵,小时候家里舍不得买也就罢了,现在却是有书院无偿提供,这样的机会若不好好珍惜,当真是辜负夫子们的一片苦心哩。”
她说的只是原因之一,最主要的还是受到李元绍影响。
孟福儿是农家女子,在生活上手脚极为勤快,绣活做得也好,但在读书习字上,就没有那么用功了。
这主要也是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孟爷爷教孙女读书习字是为了让她明事理,但总体思想还是认为女孩子早晚要嫁人,没必要花太用功读书。
又不是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,须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能识文写字,算得清账,就已经很好了。
在这样的思想熏陶下,孟福儿可以说是在清懿书院“混”了一年,至于毕业后的打算,小姑娘迷迷糊糊的,还当真没想过。
直到认识李元绍后,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。
她跟李梦纾是舍友,李元绍有时候会去找妹妹,兄妹之间经常商议事情。
孟福儿旁听多了,便发现这兄妹俩都是极有主见的人,对当下与未来的每一步规划都极为清晰,目标明确。
相比之下,她好像除了吃和玩之后,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。
太子妃总说清懿书院的姑娘们毕业后,将来也能考进朝廷做官,孟福儿对此想都不敢想,她觉得自己能顺利通过毕业考核就谢天谢地了。
凭着在清懿书院学到的知识,以后能去人家的铺子里当个账房先生,养活自己倒不成问题。
被李元绍兄妹所触动以后,她也受影响多思考了几分,觉得将来做个教书的女夫子也很好。
反观李元绍,在功课上的刻苦程度比很多寒门出身的学子还要强,就没见他何时贪图享乐过。
两人各方面差距如此之大,孟福儿觉得在和李元绍这段关系之中,哪怕是对外做戏,也有种癞蛤蟆吃天鹅肉的即视感。
当然,她是那个癞蛤蟆。
李元绍拿起那几张纸看了看,点头评赏道:“你这一手簪花小楷已经初具神韵,比起半年前,说是进步神速也不为过,可见你用心之刻苦。”
孟福儿被夸的脸更红了,但面色却是止不住的甜笑,眸中的雀跃藏也藏不住。
“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厉害,全是庄夫子教的好啦!”
庄夫子就是封阳的小姨,半年前主动加入了清懿书院中,开设了一门书法课选修课,门下的学生基本都是姑娘。
李元绍的眼神认真而执着:“庄夫子固然教得好,可你的努力也不能忽视,本身你的书法底子就比其他人差,能在半年内练到这般地步,必然付出了比她们加倍的刻苦。”
他知道从前懒散的孟福儿,为什么会如此刻苦地练习书法。
只因在他们相好的消息传开后,有人私下调侃两人的不相衬,村里也有人或捻酸或玩笑地说她吃上了天鹅肉。
毕竟李元绍的书法是一绝,孟福儿的字却像狗爬似的。
孟福儿心底害臊,自觉给他丢了面子,于是开始努力用功练习书法。
不仅如此,她对功课也渐渐上了心,下课放学之余也不会只想着玩了,而是向李梦纾等人请教功课。
小姑娘脸皮薄,再怎么性格泼辣,也不好意思在喜欢的人面前露怯,所以这些事,她从前都是背着李元绍去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