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选择的路,跪着也得走完。
以往沈母还能劝劝女儿,婚姻大事一定要自己想明白,不可糊涂。
现在季远深有了归宿,她没办法了!
不可做破坏别人家庭的事。
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,季远深要住到他们家旁边,他们无权干涉。
人家财大气粗,办得到。
苏韵是个聪明的女孩,感官能力特别强。
她看得出沈知初没有舍弃季远深。
他这么优秀的男人,从不缺女人。
沈知初被他深深吸引不奇怪。
她依偎在季远深怀里,感受到他的心不在焉。
苏韵不在乎,只要他和她结婚,在她身边就够了。
“阿深,你还是没办法忘记沈姐姐吧?”
季远深冷脸,“和你没关系。”
“我是心疼你。”苏韵抱紧了他,“如果,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。”
“不后悔。”
苏韵伏在他怀里笑了,“没有关系,只要你心里有我一点点位置就足够了。”
“阿深,我会好好对沈姐姐的,以后大家都是邻居,低头不见抬头见的,更应该相互帮衬。”
“你能这么想最好。”
有些人或许本性不贪婪,可一旦得到过,就再也放不开手了。
比如说苏韵,原本她对季远深是没有这份占有欲的。
可作为女人,被他明媒正娶的妻子,真的对他的前任,还是搁在心里的前任不介怀吗?
这段时间的相处中,她爱上了季远深,无法自拔。
能做他的妻子,苏韵觉得是撞了大运。
季远深不仅能力出众,在医学上是奇才,对她还疼爱有加。
她的老家远在京城的千里之外,他还给她的父母汇了钱,在当地买了房,好让他们安度晚年。
真的,她感觉自己像是飘在空中,已经不是凡夫俗子能比拟的人。
人的欲望是无穷的,她想要季远深眼里和心里只有她,便开始走入歧途。
翌日一早。
沈知初刚准备出门,苏韵就端着两碗银耳羹来敲门。
是沈母接待的她,沈知初已经换好鞋。
她昨晚没睡好,眼底的乌青太过于显眼,一会儿她还要用鸡蛋敷一下眼睛。
“阿姨,早上好呀。”
“苏小姐。”
“这是银耳羹,我一大早起来熬的,阿深说味道还不错,我就想着你们。”
沈母受宠若惊,“太谢谢了,苏小姐。”
“没关系的,以后我们都是邻居了,有什么好东西我肯定想着你们。”
沈母怪尴尬的。
沈知初踩着高跟鞋走过来,苏韵热情的和她打招呼,“沈姐姐早上好。”
沈知初膈应得慌。
这是报应吗?
这女人太烦了,一大早就叽叽喳喳。
可她不能表现出任何不快,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。
“苏小姐,辛苦了。”
“不辛苦,我乐意照顾阿深,他这个人什么都好,就是不懂得照顾自己。”
沈知初: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,故意显摆呢。
苏韵的话点到为止,眼看沈知初变了脸色,她道,“我和阿深去上班了,阿姨,沈姐姐再见。”
沈母也就顺嘴问了句,“都要结婚了还上班啊?”
“婚礼的日期还没确定。”苏韵看向沈知初,“我有个想法,和沈姐姐又这么有缘,不如我们两个婚礼选在一天,一起办婚礼?”
沈知初:......
真他妈能作!
如果搁在以前,沈知初估计能把苏韵这多小白花扇飞!
“苏小姐,你先去上班吧,结婚是大事,还是各负其责的好。”沈知初的脸色不太好看,明显不欢迎她。
“那行,沈姐姐再见。”
她像是看不见,依然笑得灿烂。
就连沈知初都分不清,她到底是真单纯,还是心机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