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很难吗?这不难吗?
创作出几首高水准的歌曲,这对于普通人来说,其难度无异于登天!但是对于一些音乐才子来,或者也就是那么一瞬间灵感的迸发而已。
就比如前世的周董,据说他灵感一来,最快的时候只需十分钟就能写完一首歌!
王声可能没有周董那么逆天的才华,但是听王谦说公司愿意用五千块钱一首收他的歌,却是立刻就惊喜地瞪大了眼睛,说:“真的吗?那......我这些年一共创作了十二首歌,虽然有些早期写的歌可能没有刚才那首《今夜》好,但至少六七首的水准都和这首《今夜》差不太多!”
“真的吗?”
王谦一听这话也来了兴趣,说:“你居然已经写出这么多的作品了!那你现在可以给我展示一下吗?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
王声转头向着舞台的方向看了一眼,随后又有些为难地说:“不过在这里恐怕不行,我只是一个临时驻唱歌手,每天只能上台唱一首歌。如果想要额外唱歌,就需要有客人点唱了,但是点唱是要花钱的......我知道老板您很有钱,但是没必要都浪费在这里。不如......我们换个地方怎么样?”
王谦笑着向上面指了指,说:“那也简单,我们去楼上的练歌房找个包房不就行了。”
王声点头说:“那也行,不过我听说练歌房的包房费也不便宜......”
王谦不再废话,直接站起身说:“可以就好,我们这就上楼去吧!”
此刻舞台上又换了另外一个女歌手献唱,那女歌手长相很甜美,个子虽然不高,但五官却很精致,皮肤也白得发亮(也可能是化妆品在反光),此刻正在唱一首《南屏晚钟》,挺好一首歌,硬是被她给唱成了糜糜之音,那声音腻得能好像吃了十斤白糖,直赤鸡得台下的观众一阵“嗷嗷”怪叫,显然是荷尔蒙分泌过于旺盛的反应。
王谦不禁摇了摇头,看样子就算是这种顶级的俱乐部里面,真正有才华的歌手也不多。好在今天能发现一个王声,就已经算是赚到。
就在几人站起来准备上楼的时候,却忽听一个刺耳的女人尖声叫道:“富哥,就是这个人!刚才就是这个小兔崽子在酒吧里打了我!富哥......你可一定要给我作主啊!呜呜呜......”
王谦一转头,就看见果然是之前在酒店里那个想要搭讪他,被拒绝后就恼羞成怒的那个朱丽!
此刻她正依偎在一个头发半秃、体态肥胖的男人怀里。
王谦还真不得不佩服这男人的勇气,还真是够饥不择食的啊,这种女人都能下得去手?如果晚上和这女人卸了妆,半夜看到不得被吓死?
那被称作富哥的胖子听到朱丽的控诉不禁微微皱了皱眉,然后一脸嚣张地指了指王谦,说:“就是你打了我女朋友是不是?过来......给我女朋友道个歉,然后再赔一万块钱,今天这事儿就算了。要不然的话......哼!”
王谦有些无奈地说:“不然又怎么样?”